宝市教发〔2017〕491号
各县区教体(文教)局,局直各学校:
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宝市教发〔2008〕83号)和市语委办《2017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》精神,市教育局、市语委办组成评估组于9月19—28日对陈仓、岐山等县区教体(文教)局推荐的15所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中小学、幼儿园进行了评估验收。现通报如下:
评估组通过“听”“看”“查”“测”“谈”五个环节的实地评估后认为:受评中小学、幼儿园能够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,贯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“三纳入、一渗透”基本要求,教育教学管理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学生基本素质培养和“双推”工作的自觉意识得到有效加强,中华经典诵读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及汉字听写大赛等活动丰富多彩,语言文字法规宣传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辅相成、相得益彰,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普遍提高,以村镇中小学逐步成为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主体,体现了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态势和成效。
根据评估组提议,经12月6日局务会研究审定,麟游县两亭初级中学等14所中小学、幼儿园顺利通过评估,认定为“宝鸡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(“学校名单”详见“附件”)。
希望通过评估认定的中小学、幼儿园继续认真贯彻教育部、国家语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》和“重在建设,重在过程,重在实效”的工作原则,以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,以语文教学为主渠道,以活动引领为平台,在组织管理、教育教学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创新工作,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,全面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,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,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语委办
2017年12月14日
附件:
2017年度
“宝鸡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学校名单
(共14所)
麟游县两亭初级中学
岐山县西机学校
高新区高新第一中学
高新区天王镇初级中学
陈仓区周原镇军辉中心小学
岐山县凤鸣镇朝阳中心小学
扶风县午井镇中心小学
扶风县天度镇中心小学
眉县金渠镇中心小学
眉县首善镇城西小学
太白县桃川镇中心小学
陈仓区示范幼儿园
太白县幼儿园
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